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5 16:14:04   作者:   来源: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客运经营企业:

 2021年春运时间为128日至38日,共计40天。为规范春运期间客运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现就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客运价格政策

(一)公路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省际、市县际班车(农村客运班车除外)客运票价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通知》(琼交规字〔2020296号)的规定执行,保持票价基本稳定;农村道路客运票价继续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琼价价管〔2009133号)的规定执行,不再实行备案管理。

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价价管〔2013570号)的规定执行,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公交车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票价。巡游出租汽车要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涨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要按照支付平台显示的金额收费。

(三)铁路、航空客运价格。铁路、航空客运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机场旅客行李打包、行李寄存等服务收费要按照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水路客运价格。水路客运票价要严格按照公示的价格执行。

二、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各客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窗口和其它售票渠道等位置公示各类票价和收费标准以及退改票政策,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公布计程计价方式及计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春运是我省省际、市县际班车(农村客运班车除外)客运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以来的第一个春运,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要准确做好票价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三、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

各客运经营者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特殊旅客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对特殊旅客执行优惠票价。对享受优待票、免票的旅客,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四、加强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的跟踪监测

市县发改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客运价格政策,保持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同时,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监测,重点加强省际、市县际班车(农村客运班车除外)客运票价的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持价格水平处于合理区间。组织力量对车站、机场、码头执行客运价格政策情况进行调查、暗访,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行为,及时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维护好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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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