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海口福山天然气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发改规〔2022〕5号)精神,结合成本和营运情况,现就海口福山天然气利用发展有限公司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口福山天然气利用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执行价格为0.1357元/立方米(含税)。
二、管道运输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他费用,并做好价格衔接、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3年10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